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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精处方的配制要求和方法

2022年11月12日日用品香精香料浏览量:0

适用于日用化学品香精的香料,目前已有数千种之多,尚在不断地增加。适用于烟草调香的香料要少于此数量,但也十分丰富。因此,这就要求调香工作者不断地辨认遇到的新香料品种。对辨香这个基本功要持续地锻炼,以求巩固已知的和辨认新知的品种的香气。在掌握了一定数量的天然、单离与合成香料品种的香气(包括香气特征、持久性、稳定性、安全性)与应用范围后,就可能开始进入“仿香”乃至“创香”阶段的实践。调香工作者在仿香与创香的实践过程中,将进一步对香料香气与应用加深认识。所以说调香技艺中的辨香、仿香与创香三个方面,既可循序进行,也可适当地交叉进行,使之相辅相成不断深化与提高。

仿香与创香,是香精处方工作的范畴。香精处方工作应有一定的要求和方法,是调香技艺的具体表现。通过十多年的实践与探讨,在叶心农的主持下,把日用化学品香精的调香技艺总结为“论香气、定品质、拟香气、制配方”的论说。就是说要进行香精处方,首先要明白各种香气的性质并能认辨各种香气的品类等级,随后才能根据要求去进行香气的拟配,直至取得符合应用的香精配方。可将它概括为:“明体例、定品质、拟配方”三要点或称之为“三步法”。

一、明体例

简单地说,明体例就是要求调香工作者运用论香气的知识和辨认香气的能力,去明确要设计的香精应该用哪些香韵去组成哪种香型。这是进行香精处方的基本要求,也是第一步。

所谓论香气,就是运用有关香料分类、香气(香韵)分类、香型分类、天然单离与合成香料的理化性质、香气特征与应用范围(包括持久性、稳定性、安全性、适用范围)等方面的理性知识,以及从嗅辨实践所积累的感性知识和经验,去明确要仿制(仿香)或创拟(创香)的香精中所含有或需要的香韵和弄清它应归属的香型类别。先说仿香,尚若要去仿制某种天然香料(精油、净油等),就要弄清它归属的香气类别(针对拟仿制的试样),尽可能地查阅有关成分分析的资料,用嗅辨的方法或用仪器分析法与嗅辨相结合的方法,对其主要香气成分及一般香气成分有所了解,做到心中大体有数。仿制天然香料,视之为“单体方”、就是说它是一种香韵类别,如配制的玫瑰油是甜香韵的“单体方”(一种香韵类别的处方称之为“单体方”,两种或两种以上香韵类别的处方称为“复体方”),白兰花净油为鲜香韵的“单体方”,桂花净油为幽清香韵的“单体方”,香柠檬油为果香韵的“单体方”等。

如果仿制某一个香精或加香产品的香气,调香工作者首先用嗅觉辨认的方法,大体上弄清其香气的特征,香气香型类别以及挥发过程或使用过程中香气演变情况,判别它具有哪些香韵(是“单体方”还是“复体方”)和各该香韵大体上主要是来自哪些香料。如果有条件,最好与分析工作者配合,用仪器分析(色谱、质谱、核磁共振、光谱、顶空等分析方法)和感官嗅辨相结合的方法来判定其中主要含有哪些香料及其大致的相对配比情况。

在创香时,调香工作者要根据香精的使用要求(也就是要与加香介质的性质相适应),先构思拟出香型的主要轮廓和其中各香韵拟占的比重大小,也就是它的格局(多半是“复方体”,如创拟一种以青滋香为主的花香—青滋香—动物香香型,或以稍突出花的花香—古龙香型等),随后再按香型格局,考虑其中应有的香韵的主要香韵。如在花香中,是拟用“单体花”香(即一种花香),还是复体花香(即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花香),也就是说拟用哪种或哪些花香韵,是鲜韵还是清韵或是清甜韵等,又如在青滋香中是拟用哪种或哪些青滋香,叶青还是苔青或是草青等,以何为主?在动物香中是拟用麝香还是龙涎香或是灵猫香,以何为主等。最后再拟定该香型中各个香韵拟占的比重大小。

以上就是香精处方的第一步——明体例,在这一步中,无论是仿香还是创香的处方,调香工作者的审美观点与想象能力都是很重要的。

二、定品质

香精处方工作,在明体例之后,第二步是定品质。这就是说,在明确了香精香型与香韵的体例的前提下,按照香精应用的要求,去选定香精中所需要的香料品种及其质量等级。

香料品种及其质量等级的选择,一是要根据香精中各香韵的要求;二是要根据香精应用的要求,也就是要适应加香介质特性和使用特点的要求;三是要根据香精的档次,也就是价格成本的要求。换言之,就是从香料品种的选用,来确定要仿制或创拟的香精的品质。

一种香韵是由几种香气形成的香气韵调。天然香料是多种香成分所组成的混合物,按照它的香气特点,归属于某一类香韵。合成香料与单离香料,虽然它们是“单一体”,但它们有些也是由几种香气去形成它们的香韵类别。在同一香韵(不论是花香的还是非花香的)中,都有许多香料品种(天然的、合成的、单离的)可以选择(根据香精的香型特点、应用与价格要求)。所以,在明确了香精香型所需要的各种香韵后,对其中每一种香韵要选用哪些香料品种去组成香精的体香,是香精处方的第二个关键步骤。调香工作者在创拟一种香型时,由于香精的应用要求和价格要求的不同,在该香型中各个香韵中所采用的香料品种应是有差别的;再者组成这个香型的各该香韵所占的比重大小也是有一定的灵活性的,这些都应在“定品质”中去明确下来。在仿制某一个特定的香型时,其中各香韵的组成与各香韵应占有的比重大小,则应与被仿制的对象相等或十分近似(当然,在仿制某一个特定香型时,调香工作者可与分析工作者配合,用仪器分析与感官嗅辨相结合的方法来进行)。在创拟香精处方中,要处理好香型中各香韵间的比例关系,去形成具有创新的体香。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调香工作者的想象力、审美观与处方经验。

现举例来说明“定品质”的梗概。如所创拟的香型已明确为以青滋香为主的花香—青滋香—动物香,香精是作为高档香水中应用,每千克原料价格在300元左右。花香是以鲜韵、幽鲜韵与甜鲜韵为主的复体花香,青滋香是以叶青为主苔青为辅的青滋韵,动物香是以龙涎香与麝香并列、以琥珀香为辅的香韵。因是以青滋香为主的花香—青滋香—动物香型,所以从体香中这三类香韵的重量的比重上来说,青滋香应稍大一些。在具体香料品种的选用时,如对青滋香香韵(叶青及苔青(可从紫罗兰叶净油,除萜玳玳叶油、除萜苦橙叶油、橡苔净油、叶醇、庚炔羧酸甲醋、水杨酸顺式—正己烯—3—酯、二氢茉莉酮酸甲酯等中选用:对花香可从小花茉莉净油、依兰油、树兰花油(以上代表鲜韵),铃兰净油、紫丁香净油(以上代表鲜幽韵),以及乙酸甲基苯基原酯、丙酸甲基苯基原酯(用以比拟桅子花的甜鲜香韵),鸢尾酮、甲基紫罗兰酮、玫瑰醇(用来外充甜韵)等中选用;对动物香,可从环十五内酯、环十五酮、龙涎香醚、麝香酊、麝香1O5 (以上代表动物香),甲基柏木基醚、麝葵子油、岩蔷薇净油、除萜香紫苏油(以上代表琥珀香)等中选用(以上在天然香料中多采用净油与除萜精油,是为了提高香精在乙醇溶液中的溶解能力,防止香水发生混浊,减少过滤操作中的损耗)。此外,木香、辛香、果香等有时也可酌量用些,作为修饰之用。

三、拟配方

香精处方方法中,最后一步是“拟配方”。这就是在明确了要仿制或创拟的香精的体例(明体例)并根据香精的用途、用法、质量等级所选出的香料(包括香精基、定香剂等,下同)的品种(定品质),进入具体的处方工作的阶段。拟配方这一步的最终目的和要求,就是通过配方试验(包括应用效果试验)来确定香精中应采用哪些香料品种(包括其来源、质量规格、或特殊的制法要点、单价)和它们的用量,有时还要确定香精的调配工艺与使用条件的要求等。

拟配方,一般要分两个阶段来进行。首先的一个阶段是用选出的各个香料,通过配比(品种及用量)试验来初步达到原提出的香型与香气质量(包括持久性、稳定性)要求。从香型、香气上说,也就是使香精中各香韵组成之间,香精的头香、体香与基香之间达到互相协调及持久性与稳定性都达到预定的要求。在这个阶段中,主要是用嗅感评辨方法对试配比的小样进行配方调整(如是仿制,必要时可结合仪器分析结果来进行),去取得初步确定的香精整体配方——先从香精试样的香气上做出初步结论。第二个阶段是将第一阶段初步认为满意的香精试样进行应用试验,也就是将香精按照加香工艺条件的要求加入到介质中,观察评估其效果如何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也包括对第一阶段初步确定的配方作进一步修改的工作,通过应用试验,除了最后确定香精的配方外,还要确定其调配方法、在介质中的用量和加香条件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为了取得这些具体数据需要进行的试验与观察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香精调配方法,如配方中各个香料(包括辅料)在调配时,加入的先后次序,香料的预处理要求,对固态和极粘稠的香料的熔化或溶解条件要求等;

(2)确定香精加入到介质中的方法及条件要求;

(3)观察与评估香精在加入到介质之后(结合介质质量的特点),所反映出香型、香气质量与该香精在单独时所显示的香型、香气质量是否基本相同(必要时可结合仪器分析方法来对照比较)以及与介质的配伍适应性。

(4)观察与评估香精加入到介质后,在一定时间和一定的条件下(如温度、光照、储放架试等),其香型、香气质量(持久性与稳定性)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5)观察与评估香精加入到介质后的使用效果是否符合要求;

(6)确定该香精在该介质中的最适当的用量,其中包括从香气、安全及经济上的综合性衡量。

在最后确定香精配方时,调香工作者除征求原委托或提出试配者的意见外,还应多征求供销人员与熟悉该类加香产品市场动向甚至能代表消费者爱好人员的意见,以便集思广益,使试制的香精有较好的成功基础。

前已述及:一个香精,从配方结构来剖析,可分为头香,体香与基香三个相互关联的组成部分,也可以视之为香精香气的三个相互衔接的层次。这三个组成部分或层次中所用全部香料品种与其配比数量,形成了香精的整体配方。在拟配方的第一个阶段中,如何去拟配香精的初步整体配方的方法,调香工作者们会有其独自的具体试配处方方法,总的说来都属于尝试与误差法(Trial and Error Method ),但仍可概括分为两类方法:

第一类方法是先通过试配去取得香精的“体香部分”的配比,随后以此“体香试样”为基础,进行加入基香或头香香料的试配,最后取得香精的初步整体配方。在试配“体香部分”时,可从少数几个体香“核心”香料品种(包括规格,下同)开始,先找出最适宜的配比(也就是先去形成香精体香的“谐香”),然后再逐步增加试入其他的组成体香的香料品种,去取得“体香部分”的配方。如果是创拟性的香精,这就要求“体香部分”的香型符合原构思设想的要求,而且应该有“与众不同”的香气特征。“体香部分”的香料从重量配比来衡量,一般宜占整个香精的一半以上。在确定“体香部分”的配比后,先在其中试入“基香部分”的香料,最后再试入“头香部分”的香料,去取得香精的初步整体配方。当然,在取得“体香部分”配比后,在试入基香和头香香料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对已初步确定的体香中香料的配比,略作调整以期求得在香气上的和谐、持久和稳定。

第二类方法是直接进行香精的初步整体配方的试拟与配制试样。虽然在试拟配方时,也包括头香、体香和基香三个组成部分所需的香料(包括品种与用量),但不同于第一类方法的分阶段进行三个组成部分的试配过程。在采用第二类方法时,调香工作者在处方时是根据仿制或创拟对象的香型与香气质量的要求,经过仔细思考后,在配方单(纸或簿)上,一次写出所用的香料品种与其配比用量,一般是先写下“头香部分”,其次是“体香部分”,最后是“基香部分”;当然,其中应包括有关和合(协调)、修饰、定香的香料或辅料。经过小样试配,评估,修改配方,再试配,再评估直到认为满意后,确定为香精的初步整体配方。

以上两类处方方法的采用,调香工作者可按具体情况自由选定。就初学调香者来说,以用第一类方法较为适宜。一方面是由于初学者对不同香料之间香气和合、修饰与定香的效应,以至它们之间的相互抵触或损伤作用还不太熟悉,而且对香料香气记忆积累也比较少,所以采用分层(体香、基香、头香)分步试配、评估的方法,可以多取得比较殷实而深刻的体验。尤其是在开始进行创拟性的工作中,将会有更多的机会去发现和锻炼如何取得新颖而独特的香韵组合。另一方面,用这类方法进行处方,还可有助于调香者培养有条理的处方方式方法,减少“盲目性”。对于已获得一定香精处方经验的调香工作者来说,一般多偏于采用第二类方法,特别是在进行“配制精油”(已有一定的成分分析资料的品种)的拟方时,或在已“定型”(有配方的或已有大体配比资料的)的香精基础上进行部分改变格调或增加香韵的处方时,或在仿制一个已有大体成分分析结果的香精的时候。

在香精处方中,有关某些香料之间的香气和合(协调),修饰、定香作用以及持久性、稳定性、安全性的问题,已在前几章中作了介绍,并可从下面有关章节中述及的内容加以参考。但具体的技巧和心得,调香工作者主要还是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体会、积累、熟练和提高。

在试配小样中,要注意以下各点:

(1)要有一定式样的拟方单或配方纸或配方簿,应注明下述内容: 香精名称或代号;委托试配的单位及其提出的要求(香型、用途、色泽、档次或单价等);处方及试配的日期及试配次数的编号:所用香料(及辅料等)的品名,规格、来源、用量(如有特殊制备方法应加附注说明);处方者与配样者签名;各次试配样的评估意见。

(2)在试配小样时,对香气十分强烈而配比用量又较小的香料,宜先用适当的无嗅有机溶剂如十四酸异丙酯、二聚丙二醇等,或香气极微的香料如苯甲酸苄酯等稀释至10%或5%或1%或0.1%的溶液,按配方中该香料的用量百分比计算后配入(从配方总量中,扣除其中含溶剂的数量)稀释后溶液。

(3)香精配方中各香料(包括辅料)的配比,一般宜用重量百分比或千分比。如遇特殊情况也可兼用重量与容量比。

(4)在试配小样时,每次重量,一般宜为10 g(便于计量及节约用料)。在试配“体香部分”时,如所用香料品种较少而配比大小不过分悬殊,每次小样试配量可减少至5 g或更小一些;如配方中香料品种较多而配比大小较为悬殊,每次配样可大于10 g,以减少称量中的误差。

(5)对在室温中呈极粘稠或呈固态面不易直接倾倒的香料,可用温水浴(40℃左右)小心熔化后称用。对粉末状或微细结晶状的香料,则可直接称量于试样容器中,并籍搅拌使其溶解于配方中其它液态香料中,如必须通过加热使之溶解,则也要在温水浴上,小心搅拌使之迅速溶解。要尽量缩短受热时间。

(6)在称小样前,对所用的香料,都要按配方纸上注明的逐一核对和嗅辨,以免出差错。

(7)秤称小样时,所用的容器与工具均应洁净、干燥,不沾染任何杂气。

(8)对初学香精处方的调香工作者来说,在配小样时,最好在每称入一种香料混匀后,即在容器口上嗅认一下其香气。

(9)对每次试配的小样,都要注明对其香气评估意见和发现的问题。

(10)对整体配方,都要先粗略地计算其原料成本,以便衡量一下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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